西安市住建局《关于加强我市青年公寓供给破解青年租房难题建议的提案》第116号提案的复函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复函
西安市工商业联合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青年公寓供给破解青年租房难题建议的提案》(第 116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把提案办理作为加强保障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提案后,安排住房保障处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对加强我市青年公寓供给,破解青年租房难题的建议符合客观实际,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局将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确定工作重点,并充分吸收采纳。
一、关于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回复
一是关于资源整合不够的问题。目前《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之规定,增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国有企业带头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工作。
二是关于布局建设统筹不够的问题。目前新供应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安排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大型公交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引导产城人融合、人地房联动;并鼓励在地铁上盖物业、地铁沿线周边综合用地及公交场站上盖物业中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交通便利性。
三是关于适用对象范围过窄的问题。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为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申请人在申请项目所在区县、开发区内无自有住房(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住房、私有住房、公有住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等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等政策性住房保障。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即可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是关于供需对接不够的问题。我市充分研究各区域的产业发展布局、土地资源条件、人口分布特征、市政配套设施等情况,编制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按照以人为本、供需匹配、职住平衡、多方参与的原则,提出了5 年筹集建设15 万套,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30%以上的总目标,确定了与城市发展同步、与产业分布协调、与人口增量适应的规模远景。同时委托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院依照《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需求特征面向全市进行了调研,依据调研结果,对项目进行了相应调整。
五是关于管理运营水平较低的问题。为了进一步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分配和管理,提升服务效率与透明度,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导建立了一套综合性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平台。该平台通过集成化的系统设计,将申请报名、资格审核、项目房源公示等环节无缝连接,实现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极大地简化了申请人的申请流程,提高了办理效率。在项目房源公示方面,平台详细列出了各个项目的房源信息,包括位置、户型、价格等关键信息,使申请人能够全面了解可选房源,做出更为合理的选择,为申请人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二、关于提出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强化规划建设,加大供给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体系,深入推进保租房建设,切实加快解决新青年。新市民的基本居住需求,让人才引得进、居得安,留得住。
一是加强政策引领。我市近几年来先后出台了《西安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的指导意见》《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操作指南》等十几个政策文件,逐步建立了“发展有规划、实施有依据、管理有规范”的西安市特色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出台了《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土地供应,优化流程、资金支持、金融支持等 4 个方面的支持政策,并以《意见》为基础,相继出台了《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选择原则和流程的指导意见》《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核及分配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有效完善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促进实现人才安居。
二是加大供应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引导多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十四五”期间,市级平台公司建设 12 万套(间),其中市安居集团作为专营机构承担 8 万套(间),轨道、城投、水务三大市级平台公司承担4万套(间)。同时推动各方市场主体参与保租房建设,向比亚迪汽车公司、兵工 205 研究所等企事业单位发放项目认定书。
(二)关于分类分级施策,扩大受益范围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人才安居政策的研究制定、宣传贯彻、兑付落实等工作,加大人才保障服务力度,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最大诚意、最好资源、最优服务。
一是结合惠企利民政策相关工作,做好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保障。通过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网站、“西安政策通”等网站向社会公布《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西安市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关于向 E 类人才发放租赁补贴的通知》等4 项人才安居政策,采取线上兑付方式落实货币化补贴工作。
二是关注人才实际需求,不断优化人才安居保障政策。在按照要求做好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的同时,始终聚焦关注人才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了我市现行的人才安居实物配租政策,满足人才实物配租的实际需求。
(三)关于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是完善配套政策。我市制定出台了《西安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逐年出台保障房工作方案,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年,工期锁定到月,进度精确到周。累计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土地供应、规划选址、项目认定、住房资格审核及分配、租金标准、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配套政策11个,基本构建起了从政府主导到市场运作,从建设到运营,从投入到收益的政策体系。
二是优化服务平台。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牵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平台,实现资格审核、线上选房配租“一站式”服务功能,已有一万余名人才通过线上申请并取得了配租资格,实现全程“一站式”安居服务,进一步提高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关于加强部门监管合力,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
为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高质量发展,从市场定位、服务对象、建设品质、运营规范等方面积极探索,按照立足“保”、方便“租”、确保“质”、规范“管”的原则,试行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开发建设全市统一的管理服务平台,集成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分配管理、运营管理、物业服务等服务模块,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一房一档溯源管理,一户一册精准服务,着力提高保障群体的便利度、满意度,把精细管理融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全生命周期。
(五)关于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的建议。
根据现有保障房存量项目和轮候家庭总量及未来人口增量情况,科学调整“十四五”保障房建设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按照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模式,公租房以集中新建为主、商品房配建为辅,出台了《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西安市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等几十个政策文件,对公租房保障对象按照收入水平分档补贴,多渠道解决保障群众住房问题;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以盘活存量资源为主、新供地建设为辅,根据新增人口流向优化保障房布局,突出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促进职住平衡。出台了《西安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的指导意见》《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等十几个政策文件,同时筹集城改项目中安置群众闲置房源,统一交由专业运营机构按照保租房管理,增加供给。结合上位政策和我市实际,做好公租房和保租房的政策衔接,落实土地、金融、民用水电气热价格等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多主体参与保障房建设,同步规划建设保障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未采纳建议
所提的五条建议均予采纳。
感谢您对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李 昊 电话:87613264)
原文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jyta/183050597962515660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