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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建局关于《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建议的提案》第657号提案的复函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657号提案的复函

宣建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采纳情况

(一)通过对提案的研究梳理,对您提出的以下建议予以部分采纳:

一是督促指导消防整改。对符合消防审验条件的项目,住建部门提高消防审验手续办理效率,提前介入服务,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和消防整改。对不符合消防审验条件的项目,由辖区住建部门对项目开展消防技术服务,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督促和指导项目单位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消防安全。

二是加强消防审验监管。市住建局持续指导各级住建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严格开展消防审验工作执法,提高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持续做好与消防救援机构的信息共享工作,按月将消防审验情况函告同级消防救援部门,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确保消防安全。

三是压缩办理时限。压缩消防设计审查时限,已将消防设计审查时限由法定 15 个工作日压缩至5 个工作日。

(二)通过对《关于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与657 号并案办理)的研究梳理,对提案委员以下建议予以采纳:

一是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指导区县、开发区住建局,采取物业企业自查、区县检查、市级部门督查的形式,开展全市物业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对小区内涉及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报告有关部门,并配合开展处置工作,有效促进安全工作闭环。

2023 年,以《西安市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制度为基础,主动联系公安、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着力推动建立物业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协作惩戒机制。以厘清“一职责两边界”(物业服务人法定职责、部门监管职责边界、物业服务与公共服务事项边界)为重心,建立了《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人法定职责清单》,与城管、消防、公安等市级部门,建立违法违规行为双向移交等制度,有效推动物业小区安全管理。

二是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制作以秦岭四宝为人物模型的系列漫画册及“物业小课堂”,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小区宣传栏等向社会发布,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宣传栏、LED 屏、宣传海报、微信群等方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升业主安全防范意识。

二、未采纳事项的说明

根据《消防法》第十条: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消防验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法定环节,各级住建部门均应严格按照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 58 号)有关消防验收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消防验收。因此,关于您提出的“简化消防验收手续”建议不予采纳。

感谢您对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韩光辉 电话:88668231)

 

原文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jyta/1830822640716681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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