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建局《关于双碳背景下推动建筑业低碳转型的建议》第459号提案的复函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59号提案的复函
盛春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双碳背景下推动建筑业低碳转型的建议》(第459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中建议采纳情况
围绕提案中优化节能技术、推动既有建筑降碳等五个方面的建议,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一)优化节能技术使用
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印发《关于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提出加强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研发,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支持鼓励新建工业厂房和公共机构应用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提升光伏在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建设一批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
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会同发改、城管、水务共同印发《西安市推进新建建筑使用清洁取暖工作方案(2023—2027年)》。提出 2023 年起,新建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等必须使用清洁化能源取暖。因地制宜选择清洁化取暖方式。通过热源清洁化和建筑能效提升两种方式,从供能侧减少污染排放,从用能侧减少用能需求共同实现大气环境治理目标。到2025 年,全市新增地热能供暖面积 1200 万平方米;2027 年,全市新增地热能供暖面积3000 万平方米。
(二)推动既有建筑降碳
印发《西安市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工作方案》。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将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统筹实施,重点对外墙保温、门窗改造等内容进行提升改造,对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实施清洁取暖替代工作;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主,在既有公共建筑中大力推进节电、节水、节气等技术改造。
组织编制《西安市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能效提升技术导则》(试行)和《西安市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能效提升技术导则》(试行)。明确禁止使用可燃外围护保温材料;明确围护结构能效提升改造率不低于 30%;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产品。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施工、监管过程提供依据标准,为我市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三)推进绿色金融引领
会同市金融工作局印发《关于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绿色建材给予金融支持。包括:一是金融机构向符合支持范围的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依托绿色建筑发展链核心企业开展绿色金融服务,满足融资需求。二是在授信额度、利率定价、贷款受理审批方面,保障项目信贷投放,释放 LPR 改革潜力,降低贷款利率,促进融资成本降低,采取“绿色通道”模式。三是保险机构为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供综合保险服务,完善条款和内容,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
(四)提高碳排放监测能力
印发《西安市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工作方案》,明确建立能耗监测与碳排放系统。依托我市智慧住建平台建设工作,建立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监测系统,新建政府财政性投资的或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建设能耗监测子系统,并接入市级系统,子系统建设应与建筑其他各类用能系统及配电系统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实现能耗数据与碳排放数据的实时监测、统计、分析、传输、展示,为下一步精准化节能改造、制定能耗定额提供依据。
二、其它事项说明
关于完善配套碳排放政策和地方标准体系;推动可再生水资源的利用,加大城镇老区再生水管网投入等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对接发改、财政、水务等职能部门,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探索,为全市建筑业低碳转型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西安市建筑节能工作支持与关注!
专此函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刘永坚 电话:88668228)
原文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jyta/1830810570459787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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