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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住建局关于建立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信息目录的通知

新建科〔2024〕1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培育壮大我市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引导产业链企业集群发展,畅通产业链供应信息渠道,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便于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时掌握我市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信息,优选产品及合作伙伴,根据《新乡市培育壮大绿色建筑材料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完善装配式建筑闭合式监管机制的通知》(新建〔2023〕35号)等政策文件,建立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信息目录,定期发布更新全市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企业及产品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录范围

本目录以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为主,适当纳入产业链上下游的研发及技术服务、原材料生产、设备(模具)供应、装配式设计、装配式施工、项目开发、结构检测、管理运维、人才培养等企业信息。

(一)绿色建材

围护结构和混凝土、预拌砂浆,保温系统材料,玻璃和门窗幕墙,建筑陶瓷和卫生洁具,装饰装修材料,防水和密封材料,暖通空调和光伏、照明等。

(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

1.主体结构: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竖向构件,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水平构件,材质为混凝土、钢、木材或组合材料。

2.围护墙和内隔墙:非承重非砌筑围护墙,保温(隔热)一体化围护墙,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围护墙;非砌筑内隔墙,管线一体化内隔墙,管线、装修一体化内隔墙等。

3.装修和设备管线: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等。

4.配套材料:定型高精度模板,免拆模板等。

5.其他装配式建筑相关产品。

二、目录内容

(一)企业信息: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企业名称、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规模、信用状况、获奖及表彰情况、产品种类、质量认证情况、市场报价等。

(二)通报信息:对已经调查并认定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并纳入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主要包括:产品质量不达标,项目施工过程发生质量问题,不履行保修义务,提交虚假信息,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奖惩黑名单,其它违法违规负面信息。

三、信息采集及发布流程

(一)信息采集与核查。企业进入目录需经过申报和审核,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信息目录申报指引)。已入选目录的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企业按发布时间要求将企业及产品信息提交至新乡市建设科技协会,协会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进行初步核查并编辑汇总后报送至新乡市住建局;新乡市建筑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站定期将项目采用绿色建材及装配式部品部件的质量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送至新乡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将印发的企业负面信息通报报送至新乡市住建局。

(二)信息复核。新乡市住建局将待发布的企业信息与前期发布的通报、已掌握的企业及产品负面信息进行比对后,删除不宜发布的企业或产品。

(三)信息发布及公开。新乡市住建局将复核后的信息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开发布。新乡市建设科技协会可将企业信息与通报信息一并印制成册后分发。

四、发布频次

每季度发布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增加。

五、职责分工

(一)新乡市建设科技协会具体负责信息采集、初核、汇总编辑、印制、分发。《目录》发布的具体格式由新乡市建设科技协会设计,所列项目及内容根据新乡市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发展情况和政策要求进行适时调整。新乡市建设科技协会应充分发挥自律组织作用,联合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对《目录》内企业的原材料和产品质量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新乡市建筑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站负责产品负面信息、施工现场产品质量的调查和上报。

(三)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及企业负面信息的认定和通报。

(四)新乡市住建局科技与标准定额科负责信息的复核、发布、公开及产业链相关工作单位的监督指导。

六、目录运用

(一)本《目录》旨在为新乡市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各方服务,基于“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原则,将企业基本信息、产品主要性能指标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为各方选择适宜技术产品及合作伙伴提供便利。

(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辖区内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企业申请进入《目录》,将《目录》管理作为产业链延伸的手段和载体,支持工程项目自主选用质量认证体系完善的《目录》内企业生产的产品。市住建局将把各县(市)、区《目录》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作为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发展的重要评价指标。

(三)进入《目录》的企业,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数据统计,按时报送产品信息及企业经营信息,开展产品标准化的研发推广等工作,完善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四)因负面信息被通报企业,负面信息有效期内不得列入信息目录,未明确有效期的默认为一年,鼓励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市住建局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1.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信息目录申报指引

附件1

2.新乡市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信息目录申请表(A表)

附件2

3.新乡市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信息目录申请表(B表)

附件3

4.信息发布审核表

附件4

2024年2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zjj.xinxiang.gov.cn/news/46_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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