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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住建局组织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文件宣贯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预防和减少房地产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市住建局出台《盐城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关于明确市区商品房预售及资金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盐城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归集和拨付工作流程(试行)》两个配套文件,并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9月9日下午,市住建局组织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文件宣贯。重点介绍了重点监管资金归集标准,明确了第三方托管机构,具体细化了归集拨付的比例、节点、审核拨付时限及流程,这些文件将避免过分依赖银行,有效防范房地产保交房风险。

会上,市住建局对文件进行宣传解读,并邀请国金公司系统工程师对预售资金监管系统进行操作演示。市国资委、盐城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分管负责同志;亭湖区、盐都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各国有、商业银行业务负责人及部分房地产开发单位业务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供稿: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原文地址:http://cxjsj.yancheng.gov.cn/art/2024/9/12/art_2319_4234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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