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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纳州城市供水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版纳州城市供水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 项

二级事项

全社 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依申 请

1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企事业单位性质、规模、 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 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 方式、相关服务等信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12月31日印发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第七、第八条相关要求。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 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内予以公开。有限 期限内长期公开。

政府网站、 门户网站

领导简介及 分工

企事业单位领导姓名,企

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 职能等。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12月31日印发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第七、第八条相关要求。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 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内予以公开。有限 期限内长期公开。

政府网站、 门户网站

费用清单及依 据

供水销售价格,维修及相

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 费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12月31日印发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第七、第八条相关要求。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 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内予以公开。有限 期限内长期公开。

政府网站、 门户网站

办事指南

供水申请报装、过户、销 户等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12月31日印发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第七、第八条相关要求。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 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内予以公开。有限 期限内长期公开。

政府网站、 门户网站

服务范围及办 事渠道

供水服务范围,供水缴费 、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 序、时限、网点设置、服 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

措施;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12月31日印发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第七、第八条相关要求。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 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内予以公开。有限 期限内长期公开。

政府网站、 门户网站

版纳州城市供水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 项

二级事项

全社 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依申 请

2

服务信息

工作计划

计划类施工停水及恢复供 水信息、抄表计划信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12月31日印发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第七、第八条相关要求。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 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内予以公开。有限 期限内长期公开。

政府网站、 门户网站

水质信息

供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水 质信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12月31日印发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第七、第八条相关要求。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 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内予以公开。有限 期限内长期公开。

政府网站、 门户网站

安全信息

供水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和 安全提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12月31日印发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第七、第八条相关要求。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 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内予以公开。有限 期限内长期公开。

政府网站、 门户网站

服务电话

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 督投诉电话。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12月31日印发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第七、第八条相关要求。

政府网站、 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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