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返还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9-30 15:39:27
济宁大运河河东片区回迁安置项目二标段项目,由济宁大运河文化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山东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承建,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山东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返还缴纳的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现对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至9月2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济宁大运河河东片区回迁安置项目二标段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均可向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地址:济宁市太白新湖区省运会指挥中心A-0655;邮编:272000;邮箱:jnszjjhfk@ji.shandong.cn;电话:0537-2376716。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jnszjj.jining.gov.cn/art/2024/8/22/art_7579_2706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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