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三项举措释放制度红利助安居
今年以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紧围绕推进“住有宜居”的战略布局,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出配套“服务圈”,积极推进制度改革,加快推动与住房保障融合发展,切实落实租购并举,促进缴存职工租购住房安居稳业,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和优势。
实现灵活缴存,支持建立公积金制度。 按照新出台的《宁波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自主申请缴存基数和比例,不再受社保、缴存比例、单位封存等因素的限制。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线下网点办理开户缴存业务之外,还开通了承办银行手机端线上操作方式,可实现全流程线上开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后可享受税收政策减免,同时可以提升个人信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551名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构建起了“个人缴、购房用、得实惠”的政策支持体系,提升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性保障水平。
推动融合发展,支持保障性住房发展。 携手承办银行与华润置地,在华润有巢(公寓)保障性住房项目现场,通过制度宣传、政策解读、业务咨询以及金融增值服务等多种方式,将住房公积金服务与金融配套优惠直接送到市民家门口,让市民朋友感受到住房保障的“宁波温暖”。围绕“暖心贷”“安心贷”“放心贷”,为宁波首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和樾湾购房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59笔、金额4.05亿元,推动住房公积金与住房保障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的积极作用。
落实租购并举,支持住房消费。 通过提取租房和贷款购房,有效满足缴存人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帮助缴存群体租房安居、购房宜居。租房可提取的月度限额提高至2000元;可按月办理租房提取业务,也可累计多月提取;今年以来,我市租房提取超66万笔,提取金额近26亿元,有效减轻新市民、青年人租房难、租好房难的住房负担。可贷额度保底按每户25万元计算;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还可叠加人才政策、二孩三孩政策等上浮额度;顺应新业态发展,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今年以来,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5.29亿元,其中发放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0.38亿元,较好缓解了中低收入职工首次住房贷款和中青年职工改善性住房购房的资金压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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