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北建施〔2024〕377号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编号:20242080)以及质量强桂、质量兴市战略有关要求,我局定于2024年9月份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质量支撑,共建质量强国。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推广。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围绕活动主题,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提升质量的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广告屏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进行质量教育宣传;指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开展专题活动等方式,深入推进全民质量行动,在全社会掀起“质量月”活动热潮。
(二)精心组织质量示范观摩活动。我局将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会活动,集中展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提升优秀成果,交流行业管理先进技术和经验,大力推广新技术应用、绿色施工、建筑工业化、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治理、优秀施工工法、工程建设信息化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推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三)开展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整治。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其他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开展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影响人民居住品质的住宅工程,重点围绕渗漏、开裂、隔音、室内环境等影响住宅使用功能的质量多发问题开展整治,推进住宅设计施工标准化,强化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进一步提升质量多发问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四)不断提升监督队伍监管能力。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一线监督员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参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监督员培训考核,不断壮大监督员队伍;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监督评价,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和项目实施差异化监管;全面启用执法记录设备开展日常检查、巡查等监督工作,推动行业监管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五)不断丰富“质量月”活动形式和内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行业协会将组织开展TIS机构提升工程质量讲堂、质量提升“微视频”评比、“质量大讲堂”演讲大赛和质量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请各施工、监理企业积极参与。
(六)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以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建筑材料为重点,结合工程质量投诉热点,组织开展一次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工作,对监督抽测发现不合格的结构和产品,应立即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加强跟踪督导检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移交执法部门跟进立案查处。
(七)曝光典型问题工程。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暗访检查。“质量月”活动期间,我局将结合第三季度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市场行为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在相关网站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工程。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也要结合日常巡查、监督抽测等工作,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工程,质量问题应附佐证照片,并详细说明所违反的规范名称及具体条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月”活动,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全力助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各地要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动员,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推动企业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提升质量竞争力。
(三)加强总结,及时报送。“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加强活动总结,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活动图片和视频资料报送至我局质量安全监管科(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bhzak2032291@163.com)。
特此通知
2024年9月6日
(经办科室: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779-2035122)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tzgg_54/t189915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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