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雨山区菁萃里前期物业管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马鞍山市菁萃里小区由马鞍山市雨山土地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为推进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化运作,现决定按照住建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马鞍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
一、招标人:马鞍山市雨山土地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雨山区菁萃里前期物业管理(第二次)
三、项目概况:
1、物业类型:住宅物业,建筑结构:框架结构。
2、菁萃里:总占地面积29184.01㎡,总建筑面积82562.37㎡,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18958.23 ㎡,地上总建筑面积63604.14 ㎡(住宅总建筑面积59841.85 ㎡,非住宅总建筑面积22720.52㎡)。
3、菁萃里共计建筑物11栋(高层住宅11栋582套)
4、菁萃里项目分1期开发建设。共计建筑物11栋(高层住宅11栋582套),计划于 2024年9月竣工并交付使用;整个建设项目计划于2024年9月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
四、招标内容:菁萃里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且年检合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要求提供拟派物业项目经理的身份证、物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经劳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包含2024年1月至6月份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人员中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
4、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个具有不低于本次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安置房住宅项目合同(含高层住宅),投标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含)以上。(该两条同时具备作为优先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非本市物业服务企业须在本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17时(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紫源大厦3号商务楼505室。
七、资格预审:招标人根据各投标申请人的经营、管理业绩等相关情况对其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能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主要根据:物业管理诚信资料、物业经营管理规模及业绩等进行综合审定。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没有被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一年内(自执行之日起)没有被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
4、招标公告第五条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5、相关备案证明。
所有资料复印件使用A4纸一式1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带原件交招标人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复印件)。材料欠缺者,不予报名。投标人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九、投标人自报名之日起存在不良行为的,严格按照《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上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马鞍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规定,凡因投标人过错造成废标导致有效投标不足三个,全部投标被评标小组否决的,由废标投标人承担本次评标活动费用。
十一、补充规定。报名期间,招标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放“预审合格通知书”(暂不发放招标文件)。报名截止,确定5家作为潜在投标人,当场发放招标文件。确定潜在投标人流程如下:
(1)预审合格投标人小于等于5家时,所有预审合格投标人作为潜在投标人;
(2)预审合格投标人大于5家且均不符合本公告优先条件时,招标人在所有预审合格投标人中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5家作为潜在投标人;
(3)符合本公告优先条件的预审合格投标人等于5家时,仅该5家作为潜在投标人;
(4)符合本公告优先条件的预审合格投标人大于5家时,招标人在符合优先条件的投标人中采取抽签的方式确5家作为潜在投标人;
(5)预审合格投标人大于5家、符合本公告优先条件的投标人大于等于1家少于5家时,符合优先条件的投标人首先作为潜在投标人。不足5家的份额由招标人在其他预审合格投标人中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十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开标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招标人:马鞍山市雨山土地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109号光大大厦6楼
联系电话:0555-3114998 联系人:周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臻信数智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4栋
联系电话:0555-3691397 联系人:时友琴、唐淼
2024年9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zjj.mas.gov.cn/xxfb/tzgg/2005480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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