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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梧州市2024年第13批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告8户

经审核,莫如清等8户家庭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梧政发〔2016〕34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1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梧政办发〔2011〕127号)的相关规定,现取消莫如清等8户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梧州市2024年第13批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告名单(共8户)

2024年10年8日

序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取消保障资格原因备注
1莫如清450404********0324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后获得房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不再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实物配租家庭
2何少芬450402********0627
3何静波450404********0033
4李超龙450403********1513
5任虹450404********002X
6黄伟芬452423*******2143
7周靖450403*******0010
8蒙银芳450421********302X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90768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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