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月度提醒单(8月)
8月份执法检查项目提醒单
填表日期:2024.7.25
序号 | 执法检查项目 | 检查时间 | 牵头科室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任务 发起情况 | 涉企备案系统检查计划、结果录入情况 | “互联网+监管”系统检查行为数据录入情况 | 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
1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检查 | 8月份 | 科技与勘察设计科 | 未发起 | 未录入 | 检查后,请5日内及时录入检查行为 数据 | 检查后,请5日内及时录入相关行政管理信息 |
2 |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8月份 | 市质安环站 | 已发起 | 已录入 | ||
3 | 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检查 | 8月份 | 市质安环站 | 已发起 | 已录入 |
注:以上检查项目依据《2024年执法检查计划》。标注“自行检查”的目前尚无法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检查任务,
若平台抽查事项省厅有更新,及时通知牵头科室从平台发起。
根据《淄博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部门联合检查如下:
1.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检查,配合部门:水利部门
请牵头科室组织做好:
一、7月30日前:1.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检查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匹配检查人员;
2.在淄博市涉企检查备案系统录入月度计划(检查范围为抽取的检查对象)。
二、按时组织执法检查,检查后及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检查行为数据(检查时间与录入时间不要超过5天,确保录入及时率达100%)。
三、检查结束后,及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任务设定的截止时间前,切记不要逾期录入检查结果)、涉企检查备案系统(8月10日前)录入检查结果。
四、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归集上报5类行政管理信息的通知》要求,检查后5日内,请在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填报行政监督检查信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若有涉及一并填报。
五、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山东)归集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612dd270e90793908859a818/doc_670dd4848940ec8b68716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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