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政策资讯

淄博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月度提醒单(8月)

8月份执法检查项目提醒单

填表日期:2024.7.25

序号

执法检查项目

检查时间

牵头科室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任务

发起情况

涉企备案系统检查计划、结果录入情况

“互联网+监管”系统检查行为数据录入情况

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检查

8月份

科技与勘察设计科

未发起

未录入

检查后,请5日内及时录入检查行为

数据

检查后,请5日内及时录入相关行政管理信息

2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8月份

市质安环站

已发起

已录入

3

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检查

8月份

市质安环站

已发起

已录入

注:以上检查项目依据《2024年执法检查计划》。标注“自行检查”的目前尚无法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检查任务,

若平台抽查事项省厅有更新,及时通知牵头科室从平台发起。

根据《淄博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部门联合检查如下:

1.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检查,配合部门:水利部门

请牵头科室组织做好:

一、7月30日前:1.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检查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匹配检查人员;

2.在淄博市涉企检查备案系统录入月度计划(检查范围为抽取的检查对象)。

二、按时组织执法检查,检查后及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检查行为数据(检查时间与录入时间不要超过5天,确保录入及时率达100%)。

三、检查结束后,及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任务设定的截止时间前,切记不要逾期录入检查结果)、涉企检查备案系统(8月10日前)录入检查结果。

四、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归集上报5类行政管理信息的通知》要求,检查后5日内,请在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填报行政监督检查信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若有涉及一并填报。

五、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山东)归集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612dd270e90793908859a818/doc_670dd4848940ec8b68716632.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潍坊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认定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娄底市中心城区绿色建筑中长期(2024-2035)发展规划》送审前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