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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城市关于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年3月19日,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印发《宣城市关于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管〔2024〕3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问:出台本《实施意见》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加快推动我市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绿色建筑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22〕11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伏建筑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2〕65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宣城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 (2024-2025年)的通知》(建管〔2024〕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问:此次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40%,创建一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打造1-2个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问:此次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重点任务主要为: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计划、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扩大星级绿色建筑实施范围、闭合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推广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应用、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应用等。

问:此次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保障措施为: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分工、完善考核等。

问:此次实施意见的亮点是什么?

答:亮点主要为:一是要求城镇新建全装修居住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二是申请容积率奖励的超低能耗建筑,可享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建筑单体计容建筑面积的3%的容积率奖励;三是健全绿色建筑工作机制,由市住建局为牵头单位,发改、自然资源规划部门配合,认真落实行动实施方案内容,确保实施方案内容落实到位。

 

原文地址:https://www.xuancheng.gov.cn/OpennessContent/show/3418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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