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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农业农村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充分发挥优质工程带动引领作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申报范围

2023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含)期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申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或取得竣工验收证书(交通、水利)的工程项目,工程规模符合评价申报标准(见附件1)。

二、评价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自愿申报参与“云岭杯”评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工程项目申报资料(见附件2、附件3)。“云岭杯”评价原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申报,参建单位完成建设工作量应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

(二)申报方式

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工程,县(市、区)工程由申报单位向属地住建部门申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含经开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工程直接向市住建部门(质监站)申报。

交通工程,县(市、区)工程由申报单位向属地交通部门申报,市级工程直接向市交通部门申报。

水利工程,县(市、区)工程由申报单位向属地水利部门申报,市直(含经开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工程直接向市水利部门申报。

(三)审核推荐

按照工程类别和申报条件,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择优推荐,并按照推荐顺序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同工程项目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市级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工程申报资料报送至市建筑业协会)。

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按工程类别分别负责所属工程项目的审查、核查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云岭杯”评价遵循企业自愿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承(参)建单位、主要完成人、项目规模等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各推荐单位应按要求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三)申报单位应于2026年3月6日前报送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对存在以下情形的工程项目,不纳入评价申报范围。

1.存在《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况之一的;

2.施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3.建设期间承(参)建单位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4.建设期间承(参)建单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联系人及电话:

市住建局 周 浩,联系电话:0563-2616507

市交通运输局 陈新雅,联系电话:0563-3022031

市水利局 周祥飞,联系电话:0563-2616961

市建筑业协会 王 婷,联系电话:0563-3027760

附件:

1.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评价申报规模标准

2.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评价申报表及申报单位承诺

3.申报资料要求

4.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评价申报项目汇总表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宣城市水利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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