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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建局关于征求《关于简化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消防审批程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县(市、区)住建局、东侨开发区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建设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建消〔2021〕3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推广福州、厦门、泉州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审验正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闽建办消函〔2022〕1号)相关要求,并参照泉州、厦门、福州等地做法,经市住建局和市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制定,由我局起草了《关于简化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消防审批程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将相关意见于2022年5月17日前书面反馈至市住建局消防与化工技术中心,无意见也请加盖公章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联系人:黄浩,联系电话:2833719,传真:2977358,邮箱:ndzjgc2020@qq.com。

附件:1.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关于简化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消防审批程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简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审批手续的意见的通知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zwgk/ghjh2/202212/t20221224_17198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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