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将对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10-28 13:00:11
9月26日,宁德市住建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宁德市中心城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实施意见(试行)》,对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的范围、条件、申请程序、补贴标准、发放管理等作出规定。申请范围覆盖至中心城区城镇居民、在市区就业连续缴交城镇职工社保费满一年的新就业毕业生、以及市区连续缴交城镇职工社保费满五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凡在宁德市区租住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经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并出具租赁发票(增值税发票)的家庭,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家庭经不动产登记、公安(车辆管理)、税务、社保等部门联合审核,符合条件的,按季度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租赁补贴标准参照公租房小区周边市场平均租金的70%确定,城市最低收入家庭补贴系数为0.7(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贴系数为1),城市低收入家庭补贴系数为0.5,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补贴系数为0.3。具体发放通知将于今年12月前发布。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zwgk/zfbz/zcfg/202110/t20211011_153412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