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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2026年第7批拟取消公租房 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示12户

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相关规定,许壮豪等12户家庭因获得实物配租资格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租赁合同,拟取消该12户家庭公租房保障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上述家庭对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材料,于2026年3月27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梧州市2026年第7批拟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共12户)

2026年3月2日

序号公示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初审结果
1B2023D4972许壮豪450403********0616因已知悉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信息,逾期不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B2024D0077陆昌坪450403********0616
3B2024TD0165许谓忠450402********0615
4W2024TD0040林远450421********5524
5W2024D0044马永秀452128********002X
6B2024D0116何七妹450404********0045
7X2025D0025彭有杰450923********2032因已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8B2025D0020姚镒450404********2137
9B2025D0050黄雀鸣450403********002X
10N2025D0016徐楚清450421********356X
11N2025D0036黎美杏450411********1024
12N2025L0048程柱昌450421********3512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73159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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