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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2025年第21批取消公租房 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告10户

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在2025年12月31日进行了2025年第21批10户拟取消保障资格家庭名单公示。在公示期限内未有家庭提交异议材料,现取消杨小霞等10户家庭公租房保障资格(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梧州市2025年第21批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告名单(共10户)

2026年1月29日

序号公示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审核结果
11541杨小霞450402********0027因纳入公租房保障后,现获得房产,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不再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2W2018Y0216李玲450421********308X
3W2017Y0683黄海霞450422********3826
4A2017L0209黄俊勇450403********1538
5单位585梁翠450403********0624
6直转公0357邹洁群450403********0320
7W2017Y1460易燕媚450421********7082
8单位1939刘海柳450405********1528
94791欧少梅450402********0025
10A2018TY0047蒙福新450402********0335根据梧州市城建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反馈信息,核实承租人已故,无共同申请人。现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72086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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