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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全市棚户区改造领域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9月29日上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全市棚户区改造领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郭兰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黎军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潘永其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陈华、王林军及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资规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资规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及联络员,雨湖区、岳塘区、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棚户区改造领域专项巡察联络组全体成员,湘潭高新区、岳塘经开区、市城发集团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郭兰强调,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专项巡察的必要性。此次专项巡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强化棚改整治实效的重要举措,是推动解决问题、服务全市大局的现实需要,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行动。要聚焦重点,增强专项巡察的穿透力。聚焦落实“两个维护”这个根本任务、聚焦被巡察对象的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聚焦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着眼权力、责任、作风、腐败等问题,从严从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以接受巡察为契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凝聚合力,提高配合巡察的主动性。被巡察单位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贯通融合,同时对巡察干部加强监督,共同做好本轮巡察工作。

黎军指出,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专项巡察的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棚户区改造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棚户区改造计划申报、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突出问题,尊重经济运行规律,尊重专项工作特点,尊重历史客观现实,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质效果。要深化“一起做工作”理念,正确对待巡察监督,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以端正的态度共同完成巡察任务。

潘永其表示,市住建局等被巡察单位要迅速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专项巡察意义。要严格纪律要求,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要坚持立行立改,扎实整改巡察发现问题。要以专项巡察为契机,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结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回应群众关切,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将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据悉,市委第四巡察组将集中开展巡察工作两个月左右。巡察期间将在相关单位办公场所设置“巡察征求意见箱”,在互联网开通举报电子邮箱:xtxc20240306@163.com,设置专门值班电话:18973253827,并公布“码上巡察”微信二维码。巡察组工作日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根据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市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全市棚户区改造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失职失责行为等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棚户区改造计划申报、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群众安置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原文地址:http://xtjs.xiangtan.gov.cn/6512/6518/6527/content_1336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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