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特种作业人员相关常识
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建筑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常识。
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2.身体健康,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福建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共有几个工种?
共有11个工种:
1.建筑电工;
2.建筑架子工(P);
3.建筑架子工(F);
4.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5.建筑起重机械司机(T);
6.建筑起重机械司机(S);
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T);
8.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S);
9.建筑起重机械维修工;
10.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11.高处作业吊篮操作工。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如何查询真伪?
以以下部门颁发为准
1.住建系统查询网站:
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construction_safety/qytzzyry/qytzzyry.html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
3.应急管理部查询网站:
http://cx.mem.gov.cn/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有哪些基本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建筑特种作业人员去哪里参加考核?
为方便大家就近参加培训,可登录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
(http://220.160.52.118:9084/portalWeb/fwZhcx/toFwZhcxPage?code=ksjh)查询最新的考核信息通知。
特种作业操作证可以“跨省通用”吗?
依法依规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取得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实现全国联网,在全国范围内有效、通用和互认。
特种作业操作证多久复审一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
什么情况下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资格证书:(一)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或者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二)考核发证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核发资格证书的;(三)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撤销资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资格证书:(一)依法不予延期的;(二)持证人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三)持证人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四)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第(七)项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漳州地区建筑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漳州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漳州市胜利西路95号)
咨询电话:0596-2594470
文稿来源: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4-10-29/1825168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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