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建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11-03 17:43:12
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建局、公安局、民政局、税务局,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分局、平潭金融监管支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公安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税务局,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
2024年9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fdcschgjj/202409/t20240927_65302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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