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柳州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专项实施方案》的函
关于印发《柳州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专项实施方案》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推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努力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根据《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改革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工审改办〔2024〕3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柳州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专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专项实施方案
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推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努力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4〕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23号)和《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改革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工审改办〔2024〕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推行水电气网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实行“一表申请、一站受理、全程网办、并联办理、限时接入”工作模式。依托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立完善网上报装模块和信息推送机制,推进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全面优化报装接入流程,降低报装接入成本,压缩办理时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改革范围
改革范围包括我市市区范围内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高效办成一件事”的三种应用场景。
一是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水电气网报装业务;
二是水电气网市政单位申报外线工程报装业务;
三是居民及非居民类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业务。
三、改革任务
(一)整合服务事项。完善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服务专窗,实行集中统一规范管理,推行水电气网业务一窗受理、一站办理的集成式服务。认真梳理水电气网报装业务需求,将多张申请表整合为“一张表单”,由分头多次申请精简为一表申请。根据市场主体需求,实行“套餐式、点单式”服务。同时,进一步精简各业务事项的受理材料,推进政企材料互通共用,避免材料重复提交,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
(二)提前对接服务。做好提前介入服务,项目办理工程建设许可后,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动将项目信息推送给水电气网企业等部门,水电气网企业主动上门对接,开展资料收集、现场查勘、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提前做好外线接入准备。有外线工程的,按照水电气网各自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协同组织施工,尽量避免重复开挖。
(三)优化申报环节。一是简化报装程序。用户报装全面简化为报装申请一个环节,用户可通过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水电气网一站式报装协同子系统)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版块进行网上申请。二是精简报装材料。用户申请时,只需填写《柳州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高效办成一件事”联合报装申请表》,服务专窗受理后将申报信息及个性化需求通过系统实时共享至水电气网企业。
(四)简化审批程序。水电气网企业根据外线施工条件,按照市行政审批局制定的标准,对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报装外线接入工程实施“简易办”和“承诺制”。事项实行全程网办,时限为当场办结。实行简易办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免于现场勘验,并由市行政审批局出具《回执单》;实行承诺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和承诺书,在承诺期限内落实相关工作,并由市行政审批局出具许可证。工程施工期间,同步开展项目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现场勘验工作,并出具双方确认的勘验结果告知书,当场交给水电气网企业。
(五)优化系统功能。依托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完善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服务功能,加强与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与数据共享,提升网上办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具有业务线上流转、监控预警、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的报装业务系统。
四、职责分工
(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窗口收件、申请资料转发、审批意见汇总、窗口发件等工作;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公路审批;负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建设审批(临时占用林地审批);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不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许可、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联合踏勘。
(二)市交警支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评估意见审查。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四)市林业和园林局、各城区绿化审批部门: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影响二、三级保护的古树和准古树的建设使用避让和保护措施备案及指导各城区(新区)绿地审批工作;各城区绿化审批部门负责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职责范围内相关业务政策解答并指导审批工作。
(六)市水利局:负责水利职责范围内相关业务政策解答并指导审批工作。
(七)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通信公司和广西广电在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办理通信和广播电视宽带等报装业务。
(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处理我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专项工作日常事务,并与自治区对接处理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使用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相关流程设置。各有关单位要切实细化工作举措,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确保水电气网“一件事”改革落地落实落细。
(二)做好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自身工作权责对建设项目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企业申报单位未按时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应当依法申请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产生不良后果的,应依法处罚。
六、其他
(一)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方案开展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专项工作。各县参照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专项实施方案。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柳州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高效办成一件事”
审批流程说明
附件
柳州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高效办成一件事”审批流程说明
一、实施范围
供电线路20KV 及以下电力外线工程建设项目;新建、扩建供排水接入工程建设项目;中低压天然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通信与广播电视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类外线工程;居民及非居民类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本审批流程适用于市区范围内从市政道路的现状市政管线接入或者沿市政道路敷设管线后接入项目用地的水电气网外线工程(给水管径≤DN300、供电线路≤35KV、供气管径≤DN200)建设项目的审批。如存在以下情形不适用:
(一)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未满5年,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未满3年的;
(二)施工周期超过30日的施工项目;
(三)占用道路超过两股(含两股)车道(含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的施工项目;
(四)涉及尚未移交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机构进行管理养护的道路;
(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适宜实行本方案的其他情形。
二、并联审批事项
(一)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低压电(380伏)及以下不涉及〕。
(二)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
(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四)占用、挖掘公路审批。
(五)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六)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建设审批(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八)影响二、三级保护的古树和准古树的建设使用避让和保护措施备案。
(九)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十)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十一)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十二)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十三)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不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许可。
(十四)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十五)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三、审批主体
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各城区绿地审批部门。
四、免报免批或承诺制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水电气网管线工程施工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本市实际工作,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事项实行免报免批或承诺制:
(一)从市政道路的现状市政管线接入或者沿市政道路敷设管线长度≤200米后接入项目用地的水电气网外线工程(给水管径≤DN300、供电线路≤10KV、供气管径≤DN200),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对临时占用、挖掘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不封闭中断非机动车交通)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报装工程(应预留足够的行人、车辆通行空间,并按照安全施工作业规范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可免于办理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评估意见和现场勘验。
(三)申请人可向市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并作出相关承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领取许可文书,事后在规定时间内补缴道路占用费与挖掘修复费。
五、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为:线上申报→专窗受理→材料审查→联合勘验→出具结果文件。柳州市“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并联审批统一依托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对外运作,申请人通过登录“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水电气网一站式报装协同子系统)”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版块(以下简称水电气网一站式报装系统),选择要办理的事项,根据网页提示填写申报信息及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完成网上申办。各职能部门按照“线上申报→专窗受理→材料审查→联合勘验→出具结果文件”的办理流程,开展并联审批工作。
(一)线上申报
申请人按系统网页提示填写申报信息及申请表,在审批系统中上传材料,在线申报“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审批。
(二)专窗受理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收件并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同时将申请材料转发给各职能部门;申请材料不齐全则不予受理,当场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意见。
(三)材料审查
各职能部门应安排专职人员(或小组)负责审查综合窗口转来的申请材料,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反馈至综合窗口,材料审查不合格或不齐全的,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有存在的问题,申请人根据审查意见完善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如需现场踏勘的,由牵头部门明确踏勘的时间和联系人。
(四)联合勘验
市行政审批局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需要进行现场勘验的项目进行联合勘验(建议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同时参与勘验)。参加联合勘验的各部门代表依据现场勘验结果在《柳州市“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并联审批项目联合勘察意见表》(附件3)上填写勘验意见。
(五)出具结果文件
各职能部门依据现场勘验情况分别出具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占用绿地树木、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规划许可等结果文件并提交至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统一通知申请人领取。
六、审批时限
并联审批办理总时限:6个工作日(涉及交通运输部门审批7个工作日,涉及林业部门审批10个工作日)。承诺制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均自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建设单位出具《受理/材料收取回执》起开始计时,不含批前公示、公证时间、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和材料整改时间。
附件:1.柳州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高效办成一件事”
联合报装申请表
2.柳州市“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并联审批申请
材料清单
3.柳州市“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并联审批项目
联合勘察意见表
4.承诺书
附件1
柳州市水电气网
联合报装“高效办成一件事”联合报装申请表
项目基本 信息 | 项目名称 | ||||||||
项目代码 | 工程代码 | ||||||||
投资来源 | 土地获取方式 | ||||||||
总投资额 | 建设性质 | ||||||||
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 | ||||||||
项目/工程 所属区域 | 市 区 | ||||||||
详细建设地址 | 市 区 县 街道 | ||||||||
涉及占用、 挖掘公路 审批(可选) | 公路路线 公路桩号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
建设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联合 报装内容 | £供水报装 £天然气报装 | £排水报装 □通信报装 | £供电报装 £广播电视报装 | ||||||
供水报装 | 业务类型 | □新开户 □扩容 □临时用水 | |||||||
供水需求 | 立方/月 | ||||||||
供水专项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不动产权证或政府相关批文 | 权属证明材料包括:1.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房屋所有权证;4.不动产权证或政府相关批文 | ||||||||
排水报装 | 业务类型 | £临时排水 £正式排水 | |||||||
排水专项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用电 报装表 | 报装容量 (单位:KVA) | ||||||||
土地使用证明或建设规划许可证明 | |||||||||
用电专项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天然气 报装 | 土地使用权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房屋所有权证 | 不动产权证或政府相关批文 | ||||||||
供气专项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通信报装 | 通信公司 | □移动 □联通 □电信 □广电 | |||||||
宽带需求 | 固定电话 安装数量 | ||||||||
类型 | 无线覆盖、5G 覆盖 | 用户数 | |||||||
通信专项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广播电视 报装 | 广播电视需求数 | ||||||||
广电专项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2
柳州市“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并联审批
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审批事项 | 审批部门 | 申请材料清单 |
1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低压电(380伏)及以下不涉及)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2.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本及图件; 3.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图件(1)独立用地的需提供有效的用地批文及图件;(2)非独立用地的市政管线等工程,提供用地权属单位同意使用土地的有关材料。 |
2 | 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 | 市交警支队 | 1.挖掘(占用)道路申请表; 2.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信息表; 3.道路交通疏解方案; 4.施工组织方案。 |
3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1.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安全评估证明材料; 5.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6.管线、杆线架设设计图纸; 7.涉及城市桥梁的,有桥梁所在城市的市、县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桥梁原设计单位参与的桥梁专家委员会对安全施工措施的的审查意见。 |
4 | 占用、挖掘公路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符合涉路等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 施工方案(含交通组织方案); 3.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4.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5.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6.办理人的授权委托;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办理人身份证明。 |
序号 | 审批事项 | 审批部门 | 申请材料清单 |
5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 各城区绿化审批部门 | 1.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4.规划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 5.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 6.承诺审批承诺书。 |
6 |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 各城区绿化审批部门 |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砍伐城市树木审批申请表; 4.树木产权或管理权材料,树木产权人或管理权人同意意见的材料; 5.树木确实影响公共安全、居民生活的照片,确实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或确已死亡的照片,确实影响其他树木生长的照片(影响公共安全、居民生活,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等情形砍伐城市树木应提供); 6.树木补植方案或补救措施; 7.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文件; 8.现状绿化图纸或经部门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 |
7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建设审批(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1.查处情况说明; 2.林业部门审查意见; 3.公示情况; 4.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5.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方案; 6.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矢量图层); 7.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使用林 地现状调查表; 8.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9.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表。 |
序号 | 审批事项 | 审批部门 | 申请材料清单 |
8 | 影响二、三级保护的古树和准古树的建设使用避让和保护措施备案 | 市林业和园林局 | 1.影响二、三级保护的古树和准古树的建设使用避让和保护措施备案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3.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许可证、附件、施工红线图); 4.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盖章的施工图审查 意见及施工图; 5.二、三级保护的古树和准古树避让或者保护措施方案; 6.二、三级保护的古树和准古树图片、照片,包括:方位平面图、 全景彩照、近景彩照、显示挂牌编号照; 7.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材料(非本人 办理的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件)。 |
9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子事项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 首次申请: 1.开发区内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水土流失 防治责任承诺书。 2.其他项目:(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 批申请。(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书。 变更申请: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申请。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 子事项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 首次申请: 1.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变更申请 : 1.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变更)。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表。 |
10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 报告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1.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 请表。 2.与利益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情况说明。 3.项目建设所依据的文件。 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序号 | 审批事项 | 审批部门 | 申请材料清单 |
11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 建设方案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文件。 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3.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4.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方案。 5.防洪评价报告。 6.与有显著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 该第三方的承诺函。 |
12 |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1.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申请文件。 2.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所依据的文 件。 3.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实施方案。 4.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5.现场清理复原承诺文件。 6.与有显著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 该第三方的承诺函。 |
13 | 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不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许可 | 市行政审批局 | 1.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不影响水工程运行 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许 可申请文件。 2.建设项目对水工程的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涉及水工程保护范围部分的建设 方案。 4.建设项目设计图纸。 5.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6.提供与第三者水事权益协议文件和图件。 7.防治补救措施设计图纸。 |
14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市行政审批局 | 1.法人代表的身份证。 2.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 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申请表。 3.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 4.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序号 | 审批事项 | 审批部门 | 申请材料清单 |
15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1.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申请书。 2.替代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材料(报批稿,初步设计报告、图集、概算)。 3.评估机构评定的补偿方案。 4.建设项目所依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初步设计批文。 5.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涉及利害关系各方的协议(承诺)书。 6.取水许可证。 7.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附件3
柳州市“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并联审批
项目联合勘察意见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信息 | 申请单位(人): | 联系人: 电话: | ||
勘验地址: | 勘察组织联络人: | |||
勘验时间: | 承诺完成时限: | |||
参加联合勘验部门: | ||||
部门名称 | 勘验人员 | 勘验意见(在对应处打“√”) | ||
符合□ 不符合□ 待整改□ 整改内容: | ||||
符合□ 不符合□ 待整改□ 整改内容: | ||||
符合□ 不符合□ 待整改□ 整改内容: | ||||
符合□ 不符合□ 待整改□ 整改内容: | ||||
符合□ 不符合□ 待整改□ 整改内容: | ||||
符合□ 不符合□ 待整改□ 整改内容: | ||||
勘验结论: | ||||
勘验人员签名: | ||||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勘验部门,并组织提出现场勘验需求的各部门、单位统一参加联合勘验,勘验单位现场作出勘验意见。“符合”、“待整改”意见按容缺后补均视为勘验通过,填写“待整改”意见需对实施方案等微调的,由申请人(建设单位)按要求调整,在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提交完成。作出“不符合”意见,请明确写清“不符合”的原则及依据。勘验结束,参加勘验单位各执一份。 |
附件4
承诺书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我单位因,向贵局申请先领取许可文书,并承诺于年月日前完成城市道路占用费和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缴纳工作。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与贵局无关。
(公章)
年月日
原文地址:http://zjj.liuzhou.gov.cn/zjw_xwzx/zjw_gzdt/t19700101_35348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