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住建局等部门关于印发 《韶关市主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引入电梯维修保险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11-12 09:22:53
韶市建联字〔2024〕12号
浈江区人民政府、武江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电梯故障和预防电梯事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主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引入电梯维修保险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韶关市主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引入电梯维修保险机制试点工作方案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韶关监管分局
2024年6月5日
相关文件: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韶关市主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引入电梯维修保险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原文地址:http://zgj.sg.gov.cn/xwzx/zjgljwj/content/post_2677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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