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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住建局关于2024年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包头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认定工作,经形式审查、专家审查及现场核查包头东河吾悦广场 S-0 1 号楼项目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识要求。现将项目信息(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有异议,均可以提出书面意见送至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瑾

联系电话:0472-5243451

附件:2024年度第一批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docx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1日

作者: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文地址:http://zfhcxjsj.baotou.gov.cn/tzgg/2508268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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