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决算
2023年度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怀化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乡镇规模建房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含消防);
(二)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工作;
(三)受理建筑工程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竣工综合验收等工作;
(四)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6个质量安全监督室、综合室、技术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056.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92万元,减少3.55%,主要是因为我单位2023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24.10万元;专项经费减少13.58万元,其中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专项经费减少7.48万元,扬尘环保监管及建筑文明施工监管平台管理及维护经费减少6.09万元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56.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6.30万元,占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2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5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99万元,占91.72%;项目支出87.52万元,占8.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6.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92万元,减少3.55%,主要是因为我单位2023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24.10万元,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专项经费减少7.48万元,扬尘环保监管及建筑文明施工监管平台管理及维护经费减少6.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6.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13万元,减少3.57%,主要是因为我单位2023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24.10万元,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专项经费减少7.48万元,扬尘环保监管及建筑文明施工监管平台管理及维护经费减少6.0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6.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0万元,占0.5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89万元,占12.58%;卫生健康(类)支出39.07万元,占3.70%;城乡社区(类)支出878.73万元,占83.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4.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5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为财政追加预算的支出项目,年中调整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7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为财政追加预算的支出项目,年中调整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为财政追加预算支出项目,年中调整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为财政追加预算支出,年中调整预算。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54.52万元,支出决算为13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将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纳入该功能科目,财政将该项支出纳入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核算,年中调整预算。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0.1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为财政追加预算支出项目,年中调整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7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为财政追加预算支出项目,年中调整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8.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5.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52.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27万元,增长25.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老化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用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与上年相等,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没有该项预算和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11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增加0.11万元,增长1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加导致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与上年相等,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没有该项预算和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增加0.16万元,增长14.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职能增加,业务活动增多,公务用车次数增加,且车辆老化导致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占8.2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3万元,占91.7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16人次,主要是省住建厅组织的质量安全考评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燃油费及保险费用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属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56万元,用于我站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参加省质量安全监督员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站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现预算部门绩效管理的全覆盖。通过设定年度绩效目标,逐步形成以绩效为目标、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理念。
1、项目组织情况。我单位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部属,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各项目由专人负责实施,实行事项前置审批及事后支付审批制度;采购事项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属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采购;费用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审批权限、审批流程、报销要求等进行审核。
2、项目管理情况。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等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管理职责、申报与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与验收等进行了规定,明确工作职责、项目实施细则、考核办法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门及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基本能够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等进行。
3、资产管理情况。我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及时入账,定期盘点清查,按要求编报资产月报及年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31048950.72元,累计折旧8776681.11元,账面净值22272269.61元,主要为房屋建筑物、车辆等,全部为单位自用固定资产,无出租出借资产和对外投资资产,全年无处置资产,无资产收益。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的绩效目标为:一是以质量强市为引导,全力打造品质工程。从监督业务相关的管理功能进行归集,支持工程报监及监督委派,发放监督告知等监督准备工作。在监督过程中,实现对监督过程及监督措施的管理,根据监督结果发放整改通知,警示约谈,发放不良行为通知书等,目的是实现监督管理过程全覆盖。如发现不合格检测事项需要进行跟踪处理,直至闭合,从而实现对工程材料和质量实体的专项监管;二是强化安全监督,规范施工行为。安全专项监管除对日常施工进行监管外,主要围绕危大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包括起重机械管理、地下工程和深基坑监测管理等进行专项管理;三是加强综合管理,对工地现场的施工工程的规范性、文明施工等强化监管力度,包括技术交底管理、扬尘噪音监管、实名制管理、工地视频监管,质量安全事故管理等,利用“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构建监管部门与各方责任主体的信息互通通道,从而方便监管部门便捷的了解现场施工情况;四是继续加大对全市各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监督业务等方面的层级管理,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水平更上新台阶;五是突出党建引领,强化质安队伍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结合“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契机,创新形式,积极打造线上线下、自发与集中、及时与深入有机融合的学习模式,引领党员深刻领会党的新思想、新政策,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5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4.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上年854.52万元保持一致。
2、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5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52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支出较上年854.52万元保持一致。
3、支出决算。2023年决算支出数105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8.73万元、其他支出0.2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1)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收入819.52万元。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968.99万元,预算调整金额为14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调增199.89万元,公用经费调减50.41万元。(2)2023年基本支出总计968.9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67.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07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数1.34万元,决算数1.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00万元,均在预算控制内。
2、项目支出情况。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我单位的项目支出主要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专项经费、扬尘环保监管及建筑文明施工监管平台管理及维护经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经费。
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1 | 建筑质量安全监督专项经费 | 50.00 | 31.82 | |
2 | 扬尘环保监管及建筑文明施工监管平台管理及维护经费 | 20.00 | 10.70 | |
3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经费 | 0.00 | 45.00 | |
合计 | 70.00 | 87.52 |
(1)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70万元,实际到位87.52万元,预算调增17.52万元,专项资金到位率100%。2023年项目支出决算金额为87.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8万元、办公费2.53万元、印刷费1.49万元、电费3.08万元、邮电费4.12万元、工会经费13.00万元、差旅费12.26万元、培训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劳务费0.05万元、委托业务费4.10万元、福利费9.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0.59万元、其他交通费1.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万元、资本性支出1.20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单位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合理合规使用财政项目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对批准的预算开支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实行专项核算。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循财务制度,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了内部审批制度;大额资金支出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项目招标、评审、结算按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正、科学、高效。针对项目支出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定》等相关制度,对资金使用审批流程、资金监督、签字权限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三、“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1、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本年决算数 | 结余“-”/超支“+” |
公务接待费 | 0.11 | 0.11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23 | 1.23 | 0.00 |
因公出国费用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1.34 | 1.34 | 0.00 |
从上表分析,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34万元,决算数1.34万元,结余0万元,三公经费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从三公经费的支出明细项目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万元,结余0万元,三公经费明细均在预算控制内。
2、与上年度比较“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预算数上升0.27万元,上升25.23%,主要原因是公车老化,维修维护费及燃油费用有所增加。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我单位积极组织实施了2023年度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了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规范了实施程序,较好的完成了2023年度工作目标,但仍存在预算调整率偏高等问题。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综合评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评价指标分析
1、经济性分析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2023年度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93.75%,未超过控制标准。
(2)预算执行与管理。2023年财政决算收入105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6.5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决算支出为105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99万元、项目支出87.52万元, “三公经费”等相关支出均未超过控制标准。
2.有效性和效率性分析。通过对2023年全年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我单位2023年主要产出和效益如下:
(1)狠抓日常监督,筑牢质安底线。一是积极开展报监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底,市本级在建项目共计180个,其中停工及长期停工项目34个,竣工待验74个,正常开工47个,新报监未开工项目8个(含今年新报监项目43个,建筑面积117.535万m2),26个项目因资金等原因暂停施工。全年市本级共办理起重机械产权备案80台(包括产权变更),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139台。二是积极组织专家论证工作。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截止2023年底,为站共组织了28次专家论证,其中高支模专家论证5次,深基坑专家论证1次,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专家论证14次,脚手架工程专家论证5次,起重吊装及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家论证3次。
(2)全面落实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复产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怀市质安监字【2023】3号),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复工前隐患排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核查,监督机构对复工项目进行复查。
(3)严格开展季度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严格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18】44号)规定开展考评工作:1.一季度市本级质量考评项目18个,其中优良项目5个,合格项目12个,不合格项目1个,安全考评项目18个,其中优良项目5个,合格项目13个,不合格项目0个。2.二季度市本级质量考评项目39个,其中优良项目15个,合格项目23个,不合格项目1个;安全考评项目39个,其中优良项目13个,合格项目25个,不合格项目1个。3.三季度市本级质量考评项目47个,其中优良项目17个,合格项目28个,不合格项目2个;三季度安全考评项目47个,其中优良项目18个,合格项目27个,不合格项目2个。4.四季度安全质量共考评项目40个,其中优良项目20个,合格项目18个,不合格项目2个。
(4)实行特殊季节施工安全管理,进行重要节点安全生产排查。针对特殊季节、特殊时段,组织开展“五一”、“中秋”、“国庆”、“学考”、雨季汛期、夏季高温、冬季冰冻雨雪天气等重要节点的安全生产排查。
(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按照《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市质安字【2023】23号)的工作部署,6月13日在五溪尚境项目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集中观摩活动;9月6日在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药创伤救治综合建设项目举行“质量月”启动仪式暨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观摩活动;并且积极准备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申报评定工作。
(6)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包括项目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施工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建设;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程高边坡深基坑安全专项整治;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检测及商品混凝土专项检查;在建项目脚手架、支模架专项检查;建筑工地学生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施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集中清理行动;防高坠事故、装饰装修施工阶段边坡基坑、土方沟槽等安全专项整治;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等工作;低温冰冻雨雪天气及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排查等。
(7)实施监督工作规范化管理。一方面,不断加强对各县市区监督机构层级监管。今年对各县市区监督机构开展比对抽查4次,派出技术人员36人次,共对14个县市区56个项目开展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湘建建【2018】168号)、《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水平的通知》(湘建建函[2020]59号)规定,从“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随机抽取考核项目,结合督查情况,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量化考核。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对各县市区监督机构的技术指导。本年度会同县、沅陵县2个县分别派出4名和8名监督人员到我站跟班学习,强化各县市区一线监督人员理论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优化监督服务,进一步适应监督工作全面性、复杂性的特点。
(8)持续扬尘防治,推进实名制管理。持续实行工地扬尘防治常态化管理。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填报动态台账。按照《怀化市建筑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一周一台账,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工作模式,本年度共更新了(6个100%+2)扬尘动态监管台账48次。新签订扬尘责任状18份,下发了102份整改通知书,其中包括6份约谈通知书,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针对发现的问题都已基本整改到位。二是结合质量安全考评,配合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工作。每季度参与质量安全考评工作的同时,定时开展扬尘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共收到《扬尘防治专项检查表》157份,不定时进行回头查看;全力配合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工作,每月按时收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行动检查表》、《安全防护网等塑料制品污染防治检查表》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行动检查统计表》。三是积极参与培训学习,耐心处理各项投诉。积极参加市政协举办的改善生态环境民主测评人员培训会,组织开展“8.15”首个全国生态日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念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多个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共收到噪音扬尘投诉等投诉192起,对待投诉要求热情耐心、高效专业,已圆满处理了192起。扬尘年终已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城市。四是丰富工作措施,开展专项检查。按时上报《怀化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附带现场图片,委派专人负责市建筑工地监控中心平台运转工作,运用两个监控系统进行即时传送图像。
(9)推进建筑工地关键岗位人员及工人实名制监督。一是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房建市政迎国检全面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配合市局领导小组制度方案、明确责任、细化程序、强化执行、组织召开部署、培训及推进等会议共5次。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对标标准化指导手册,针对B、C类项目进行集中核查,通过组织约谈会、签订承诺书,责令限期整改及上报不良行为等手段压实责任主体,提高责任意识,形成会议纪要28份。三是严格人员配备及变更管理,规范程序。按照《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要求,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及撤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先由责任监督员审查资料,审查合格方可签字;再由分管副站长审核;最终由站长批准。四是认真做好迎检,加强学习。省检工作组分别于5月26日、8月30日对怀化市工人文化宫、碧桂园翘楚棠、怀化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等项目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检查,在对工作给予了肯定。五是定期通报,落实整改。2023年共完成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检查87次,每月进行通报,累计通报资料不完善项目22个,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19个;完成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认证100%,农民工合同签订率100%;对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形成摸底表,全面了解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10)加强企业帮扶,创建清廉工地。一是加强企业帮扶指导,根据我站出台《关于派驻第一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员的通知》要求,我站联合建工科进驻智怀建设集体有限公司、怀化永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德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德欣建设有限公司,每月对进驻企业宣贯法律、法规知识,组织技术培训,督促落实各项制度,鼓励员工积极考证,对企业存在的困难认真给予指导和帮助。通过帮扶,我市本地施工企业中智怀建设集体有限公司、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怀化永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荣获“湖南省质量安全双优良企业”,在全省范围内以具备一定的核心竞争力。据统计,受到我站帮扶的5家企业建筑业产值比2022年度增长约18亿元;二是积极创建清廉工地。我站通过与建筑工地项目部成立临时党支部的模式,将党建组织建立在工地一线,充分发挥基层壁垒的先锋模范作用。2023年市本级共建立了四个临时党支部,并邀请市纪委进行指导,充分发挥清廉住建模范先锋作用。下一步,我站计划创建更多的临时党支部,把基础组织的旗帜插在各个建筑工地项目部,把党的引领跟监督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
(11)开展扫黑除恶摸底,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开展建筑工地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按照《全国扫黑办第三常态化特派督导反馈涉及住房与城乡建设领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怀建发【2023】25号)要求,以一月一次建筑工地排查,一月一次企业排查的方式,对市本级受监项目及时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线索摸排,建立专项台账,实行专人负责,为营造良好的建筑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二是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办证,积极处理质量投诉。我站积极落实为民办实事,2023年共办理市本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31个,共收到质量投诉265起。已处理完结260起,处理完结率98%。三是积极配合市住建局的各项工作。我站派出专业技术人员配合市住建局的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积极参与本年度的“保交楼”工作。在“保交楼”工作当中,我们不降低监督要求,确保恒大等“保交楼”项目保质保量的顺利交楼。
(12)积极助力参与“一迎三创”工作。严抓建筑施工工地的文明施工和围挡及公益广告的达标率和符合率;对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公共卫生进行深度检查,尤其是针对有食堂、宿舍的项目,要求有防四害措施;按照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要求,组织全站职工在坨院街道城东社区各红绿灯十字路口站岗,督促行人严守交通规则;每周五组织职工下沉到无物业管理的小区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并开展上门宣传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知识服务,通过发放宣传册、解答文明卫生小知识等方式进行文明卫生知识宣传。
(13)积极强化质安队伍建设。进一步履行党建责任,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了一系列党建活动:①组织开展支部学习,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②组织开展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活动;③开展支部党员谈心谈话;④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对全站干部职工全覆盖进行廉政家访;⑤做好党纪法律宣传,在办公场所、宣传栏、楼梯走廊、电子屏幕等载体张贴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单位微信工作群推进宣贯;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依制度管人管事,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⑦.扎实抓好重点环节提醒谈话,落实抓早抓小工作机制;⑧紧盯选人用人关口,在人事考录、提拔、任免方面加强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⑨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党建学习力度,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开展主题教育,积极参加上级党委举办的各项学习培训,配合做好各项学习督查工作;⑩认真落实省住建厅布置质安监督系统“双拒行动”,以“双拒行动”筑牢廉洁防线,提高站位,做到不收、不送,洁身自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共同维护质安监督队伍的良好形象,推动质按监督系统正本清源。同时,发挥党建助力,乡村振兴“火起来”。按照市住建局工作部署,我站安排专人在会同县若水镇瓦窑村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扎根基层,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引领到乡村,并动员全站干部职工通过捐款、购买农副产品、进乡开展工会活动等形式助理乡村振兴。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调整率偏高。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854.52万元,决算数为1056.51万元,本单位预算调整数为201.99万元,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23.64%,预算调整率偏高。
(二)全年预算工作有待完善和精准,执行预算欠严格落实。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不足导致没有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科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1)(1)
二、2023年度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扬尘环保监管及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监管平台管理及维护专项绩效自评报告
原文地址:https://www.huaihua.gov.cn/zjj/c100645/202409/6624a2530ab94775b763bea7884698f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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