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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关于拟取消杨小华家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结果公示

2025年12月,杨小华家庭因个人原因放弃购买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有关规定,我办拟取消该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现将退出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拟取消杨小华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名单(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

拟取消杨小华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名单(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序号退出保障主申请人姓名退出保障共同申请人姓名退出项目名称退出原因保障资格作废的准购证编号备注
1杨小华张家宪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自愿放弃申购取消2025-00539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64784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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