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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建局关于高新区“1·18“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2025年1月18日,昆明市高新区(西区)淹水点改造工程二期工程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昆明市高新区"1·18”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相关要求,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建设单位: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施工单位:昊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云南盛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单位:云南强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予以通报警示。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该起事故涉及的上述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红牌警示1年,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记录。

请高新区规划建设局严格按照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要求,切实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s://zfjs.km.gov.cn/c/2025-01-24/49390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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