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征求《湖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反馈

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意见反馈截止后,收到两条意见:

一、存量商品房收购方式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收购时要适当考虑土地成本,不能简单按划拨土地成本计算;

二、当下行情,出于保交付目的考虑,应重点考虑收储在建未竣备项目。

第一条意见不予以采纳,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收购价格应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第二条意见不予以采纳,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各地收购的存量商品房,可以是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也可以是所在项目纳入保交房攻坚战且主体已经封顶、剩余工程量不大的在建未售商品房。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6日

4039465-14168-52-通知公告

 

原文地址:http://jsj.huzhou.gov.cn/art/2025/5/6/art_1229210068_58924949.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首列车“踏春“而来
下一篇:青海关于青海汇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名单(2024年第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