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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第十七批)名单的通知

合建产〔2023〕8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规范我市装配式建筑灌浆工等关键岗位作业人员行为的通知》(合建产〔2018〕6号)、《关于立即开展我市装配式建筑施工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合建产〔2018〕9号)和《关于加强我市装配式建筑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第十七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筑市场监督机构应加强对装配式建筑装配工、灌浆工等关键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装配式建筑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凡未经培训或考试考核不合格或持失效证书的关键岗位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不得在专项记录表等资料中签字,已经签字的按不合格处理,涉及工程应立即停止构件吊装、灌浆等作业行为,并给予相应信用惩戒。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第十七批)名单.xls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s://cxjsj.hefei.gov.cn/zwgk/tzgg/18645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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