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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连市供热煤气公司液化气服务中心等9家城镇燃气经营业企业换发电子证书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燃气经营许可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建行函〔2023〕629号)有关要求,截至2024年4月30日,二连市供热煤气公司液化气服务中心等9家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完成换发电子证书,现予以公告。 

附件: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换发电子证书名单(第二批)

 

原文地址:http://jsj.xlgl.gov.cn/jsj/zwgk/tzgg/202405061631264503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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