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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梅州市财政局《关于提供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省提前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2.15万元,用于完成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73户,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

我市本次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改造方式为拆除重建的1.25万元/户,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的0.59万元/户(剩余0.12万元分配给任务数较多的梅县区)的原则进行分配,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和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1日

附表: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5日

(联系电话:2244803,电子邮箱:zj2244803@163.com)

附件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单位:户,万元
行政区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户)
合计拆除重建修缮加固
全市合计172.1517310667
梅江区4.27523
梅县区42.16501931
兴宁市23.6820182
平远县23.0220173
蕉岭县6.63927
大埔县13.9218513
丰顺县27.2226188
五华县31.2525250
备注:本次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改造方式为拆除重建的1.25万元/户,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的0.59万元/户(剩余0.12万元分配给任务数较多的梅县区)的原则进行分配。

 

原文地址: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fhcxjsj/gsgg/content/post_2584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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