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住更局关于王**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襄住新罚字〔2025〕第2号)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5 16:07:54
案件名称 | 王**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行政处罚案件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住新罚字〔2025〕第2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王** |
社会信用代码或 身份证号码 | 420601****705X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王** | |
违法事实 | 2024年10月17日,经襄阳今日播报栏目曝光,春园西路祥瑞公租房小区租户王**家庭将其承租的公租房擅自转租给他人。经调查,当事人王**2016年3月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祥瑞小区B3272号房,共同申请人为妻子谢**,儿子王*。入住时以低保家庭入住,租金标准为0.8元/㎡。2018年1月因低保取消,租金变更为5元/㎡。王**家庭于2020年12月将此公租房出租给张女士,租金800元/月。王**家庭擅自转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行为违反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处29999元罚款;二、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王**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月3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20600MB1B903199 | |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yda/202501/t20250109_37425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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