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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建局通报房屋市政工程“打非治违“执法典型案例(一)

常德市湖南**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壹号院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由湖南**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壹号院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目前该工程已完工。

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规定,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湖南**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罚款2.18万元。

 

原文地址:https://zfjsw.changde.gov.cn/zhdt/tzgg/content_1057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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