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6年漳州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住建局:
现将《2026年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市区空气质量提升有关工作的纪要》(〔2025〕124号)、《2026年漳州市区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漳环委办〔2026〕4号)等文件要求,着力对全市及市区周边50个重点区域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实施精细化管控,推动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运用智慧化手段实施精细化管控,完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监管机制,提升扬尘防治工作能力和水平,到2026年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重点工作
(一)重点管控范围
1.重点管控区域。将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台商投资区、龙海区(榜山镇、石码街道、海澄镇、紫泥镇)、长泰区(长泰经济开发区、武安镇、古农农场)、南靖县(高新园、靖城镇、丰田镇)、华安县(丰山镇、华安经济开发区)等区域纳入重点
管控范围,其中国控点周边两公里范围内30个项目(动态)为核心管控区域。
2.其他管控区域。重点管控范围区域以外的地区。
(二)开展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扬尘管控
各地要加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扬尘污染管控,特别是重点管控区域,全面梳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清单并建立台账,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1.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工地围挡及喷淋封闭到位、出入口和工地主要道路硬化到位、冲洗设备安装使用到位、易扬尘物料和裸露土方覆盖到位、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到位、洒水车及风送式移动喷雾机等降尘设备配置使用到位。同时确保车辆净车出场、渣土车密闭出场,杜绝“滴撒漏”现象,施工工地车辆出入口到主路的连接路段硬化(项目独立使用路段)无积尘。鼓励“提高工地围挡高度”“内部喷淋系统具备雾化效果”“使用国四或纯电非道路移动机械” “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运输车辆”等扬尘污染管控举措。
2.运用智慧工地系统等信息化监管手段。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导则》(2022年修订版)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和智能喷淋联动系统(50个重点区域的在建项目全部要安装;与之前文件冲突的,以此方案为准),实时监测PM2.5、PM10等数据,实现监控设备自动报警及联动响应功能,并及时接入漳州市智慧工地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鼓励施工企业购买无人机自行航拍或者购买航拍服务,实现施工现场裸土覆盖率的计算,运用当前先进技术,改善施工现场扬尘管理现状。
3.全面落实楼层内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施工阶段扬尘防治措施:主体结构二层及以上作业层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或金属冲孔网进行全封闭,封闭高度须高于作业面至少1.2米并同步提升;对楼层内的各类洞口、电梯井及管道井须进行有效封堵,防止灰尘扩散。当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及以上时,必须安装并使用施工升降机进行物料与垃圾的垂直运输。在物料管理上,运输砂浆、砂石须使用封闭容器,砖块等散件物料应密封吊运;水泥、腻子粉等易扬尘物料必须分类存放于仓库或密闭设施内。
加工作业扬尘防治措施:楼层内砌块切割、石材加工等易产尘工序,必须在设置的封闭式专用加工间进行;现场切割砖石、装饰块材应采用湿法作业或在封闭空间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有防尘保护措施;墙体开槽、剔凿、打磨等作业如没有防潮要求的必须预先喷雾湿润;钢筋切割、焊接需设遮挡,并及时收集处理烟尘,散落废料须即刻清理。涂料施涂宜采用涂刷或滚涂方法,采用喷涂工艺时,应有效遮挡。
楼层内的尘屑、砂浆、废料等防治措施:必须遵循“日产日清”原则,清扫时先洒水抑尘,并使用密闭式串筒或容器清运,严禁任何形式的凌空抛掷。
4.加强市政道路维护及园林绿化工程工地扬尘管控。各地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梳理在建市政道路维护及园林绿化工程工地清单并建立台账,督促作业单位规范铣刨、切割、路面破除和碾压等工序的防扬尘措施,严查敞开式作业;对重要交通路段绿化带全面排查,对绿化带内泥土高于绿化带隔离砖且存在裸土的区域,采取绿化、覆盖等措施;督促园林作业单位及时对树穴和栽种土进行覆盖、洒水抑尘,产生的余土、物料、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进行遮盖;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加强对建设项目把关,确保绿化带内泥土低于路沿石。
三、职责分工
(一)成立督导组
市局成立督导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工程科牵头市质安两站、造价站,组织、督查指导各地住建局落实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对工作落实不彻底不到位等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全力推进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市质安两站要建立对各地的施工扬尘挂钩联络机制,责任到人。
(二)扬尘整治组
1.由市质安两站落实市直管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查处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项目,切实做好扬尘管控,负责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和智能喷淋联动系统的巡查、复核,确保该系统各项功能得到充分运用。并负责提级处罚案件处置。
2.各地住建局按“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监管原则,各自负责辖区内责任项目扬尘防治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查处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地尤其是重点管控区域的县(区)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快速行动,压紧压实工程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有序有效有力推进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确保扬尘整治立竿见影,速见成效。建设单位作为扬尘防治首要责任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扬尘防治工作;施工单位作为扬尘防治的主体单位,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各项措施;监理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实施方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未严格落实相关责任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二)落实监管职责。各地要明确各区域负责人及巡查督导人员,建立施工扬尘监管责任人制度。各施工扬尘整治检查巡查督导人员要采取线上巡查、日常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巡查督导人员要深入运用我市住建局漳州市智慧工地系统文明施工管理模块,通过PM2.5、PM10数值预警功能,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情况进行核实或检查,及时督促落实扬尘管控措施,提升扬尘防治精准化管控效率。市质安两站安排专人每天对核心管控区域(国控点两公里范围内)的30个项目实行线上全覆盖巡查。
(三)建立考核机制。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管不实不细的监督责任人,我局将适时予以督办、约谈,视情况予以追责或报送相关的组织部门。针对核心管控区域内的项目,建立市、区两级住建局领导挂钩机制。
(四)严格监督执法。
针对行政处罚较少县区(每季度处罚数少于在建项目数的5%)及50个重点区域,由县区住建部门班子成员挂钩包片管理,县级每半个月全覆盖检查。市局将增加层级指导频次,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零容忍”,发现立即对施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查处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履职,并提高行政处罚罚金额度,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所设档次的最高处罚幅度予以处罚。特别是针对核心管控区域内的项目(动态管理),市质安两站每周全覆盖检查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每周通报相关巡查情况,加强执法力度,重点时段提级处理。其他管控区域的项目,县级每月全覆盖检查。各县区自查首次发现施工扬尘“六有”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按照《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3版)》对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记分,再次发现立即立案查处。同个企业2个项目或同个项目2次被行政处罚的,对被处罚项目所在县区所有该企业在建项目实行差异化监管。
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应结合施工企业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工作,排查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将费用足额、及时支付给施工单位,并监督施工单位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障现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投入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扬尘管控。
(五)强化结果运用。一是市级每月按照各地项目数的5%且不少于3个项目开展抽查,检查每个项目8条施工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即施工扬尘“六有措施”、楼层间扬尘管控、扬尘在线监测(扬尘在线监测仪安装及接入漳州市智慧工地系统),形成工作简报并将属地扬尘行政执法情况报告上级部门。二是将各地扬尘管控成效与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相挂钩。(六)建立信息上报制度。每月3日前,各地将扬尘行政立案查处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在建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源执法监管清单(格式见附件2)、本月以来的整治工作情况(格式见附件3)、扬尘污染防治差异化监管项目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市环委办通报项目整改情况表(格式见附件5)、约谈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6)报送市住建局工程科(联系人:郑镇权,联系电话:2922241)。
附件:1.施工扬尘行政立案查处情况汇总表
2.在建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源执法监管清单
3.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明细表
4.扬尘污染防治差异化监管项目明细表
5.市环委办通报项目整改情况表
6.约谈情况汇总表
附件: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20678688765690004&siteId=5304183451076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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