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丽水关于送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户程蔚华《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公告

程蔚华(身份证号码:3325211971******2X):

本中心于2024年6月13日对你作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详见附件),解除与你之间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公告送达。

你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丽水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领取《解除合同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丽水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联系地址:丽水市大众街119号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2610507、0578–2610516

附件:程蔚华《解除合同通知书》.pdf

 

原文地址:http://jsj.lishui.gov.cn/art/2024/10/17/art_1229286672_5385570.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油烟治理行动
下一篇:关于印发《乐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