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城区商品房撤销备案公告(2025017)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6 16:12:32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六建房〔2017〕8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17批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告(见附表)。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撤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日
六安城区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汇总表(2025年第17批)
序号 | 买受人 | 出售人 | 房屋坐落位置 | 合同备案号 | 撤销原因 | 备注 |
1 | 胡金红 | 安徽振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振兴溪境东区23幢604室 | XJBA202504273415010010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原文地址:https://zjj.luan.gov.cn/zwzx/gsgg/xzsp/5444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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