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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档案条例》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二十五号《辽宁省档案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辽宁省档案条例

 

原文地址:https://zjw.dandong.gov.cn/html/DDZJJ/202501/0173578735715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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