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住建局关于对唐玲玲、唐冬秀、彭林凤、郑海、史运祥、申凤英和莫文新等七位评委履职行为的处理决定书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7 06:11:13
经查,唐玲玲、唐冬秀、彭林凤、郑海、史运祥、申凤英和莫文新等七位评委在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校本部迁建工程项目一期(雁山区科教园控制性详细规划A-1-20-2A地块)室内装饰及室外配套工程项目评标过程中,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否决了某一投标人导致重新评审,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唐玲玲、唐冬秀、彭林凤、郑海、史运祥、申凤英和莫文新等七位评委每人予以扣20分,并在全区暂停12个月评标资格,扣分期限从本处理决定书下发之日起计算。
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评标纪律,认真履行评标职责,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s://zj.guilin.gov.cn/dtzx/tzgg/202405/t20240527_2696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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