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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住建局关于《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随着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依据《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修订)》(浙建〔2024〕7号)《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7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建〔2022〕6号)执行信用评价工作。根据要求,对制发的《金华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进行清理。

二、主要举措

废止《金华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实施方案》

三、实施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责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吴军锋

联系电话:0579-82467176

 

原文地址:http://jsj.jinhua.gov.cn/art/2025/10/27/art_1229168695_1832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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