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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宁市安居房地产估价与测量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延续(贰级)的公告(咸住估审告〔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办理了咸宁市安居房地产估价与测量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延续(贰级)手续,现将备案结果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审批意见汇总表

2025年4月29日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审批意见汇总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备案事项

审查意见

备注

咸宁市安居房地产估价与测量有限责任公司

邵建华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贰级延续

同意

 

原文地址:http://zjj.xianning.gov.cn/xwdt/tzgg/202504/t20250429_39771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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