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建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珠建〔2024〕274号)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8 07:23:01
ZBGS-2024-34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委会、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法、合理、公平、公正行使,我局制定了《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和《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免处罚清单(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24日印发的《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从轻处罚清单和免处罚清单的通知》(珠建规〔2022〕1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2.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
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免处罚清单(2024年版)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s://zjj.zhuhai.gov.cn/zjj/zwgk/tzgg/content/post_3718125.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黔西南住建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公示(qxnFDCKFQYZZ 2025年第13批)
下一篇:城口县召开自建房安全排查推进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