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2024年度新疆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复审意见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的安排,2024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已完成,现将复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5日至2月1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于公示截止日前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电话:0991-8819162、0991-2823164(传真)

附件:2024年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复审意见汇总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26日

附件:

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复审意见的公示.doc

 

原文地址: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501/4bb683ffaacb4f0eb3871a72eabe32b5.s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宣城关于《关于推进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下一篇:叶集区住建局:开展企业集中走访服务,提升惠企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