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行政执法证件作废的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9 02:29:24
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鄂政发[1996]12号)文件要求,现对因遗失无法收回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公告作废,作废证件信息如下:
姓名 | 原单位及职务 | 执法编号 | 执法或监督领域 | 执法或监督区域 |
王猛 | 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执法一室科员 | 17120016111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随州市 |
2025年4月3日
原文地址:http://zjj.suizhou.gov.cn/fbjd/zfxxgk/zc/qtzdgkwj/tzgg/202504/t20250403_13193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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