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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建委员会关于对2023年第四批绿色生态住宅小区项目授予标识的通知

渝建绿建〔2024〕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2023年第四批绿色生态住宅小区项目授予标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的有关规定,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评审,"万科中央公园两路组团C分区C127-1/03、C120-1/03、C119-1/03号地块项目”(名单见附件)符合评审要求,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同意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标识和相应等级绿色建筑标识。

附件: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标识项目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402/t20240201_12892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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