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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泉湖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1日

附件:

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的通知.pdf

粤人社规〔2025〕4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pdf

 

原文地址: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zfcxjsj/tzgg/content/post_3937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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