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关于咱家小区(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9 14:02:38
回民区咱家小区1、2、3、4、6、7、9、18、19、新1号楼屋顶防水破损,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2024年7月29日由内蒙古金石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钢铁路办事处咱家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屋顶防水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565843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10栋楼屋顶防水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为:9月12日-9月19日
特此公示
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4日
联系人:杨树庆;联系电话:6201504;
邮箱:1453959088qq.com;地址: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新城区北垣东街5号捷迅商务写字楼)
原文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wgk_91/tzgg/202409/t20240912_1775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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