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关于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审核情况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9 17:55: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近期申报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9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该机构备案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或举报。反映情况或举报要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和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电话:0533-2152609 邮编: 255000
附件: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审核通过名单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审核通过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1 | 山东国润恒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延续 | 韩学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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