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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住建局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泉州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保障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并借鉴省内、外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的相关文件,制定了《泉州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计导则(试行)》(详见附件),请你们结合辖区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泉州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计导则(试行)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附件:泉州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计导则(试行).docx

 

原文地址:http://zfjsj.quanzhou.gov.cn/zwgk/zfxxgkzl/fdzdgknr/yzdgkdqtzfxx/202405/t20240530_30425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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