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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第十二期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造价指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要求,加强对老旧小区整治工程造价的动态指导,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供参考,现发布第十二期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造价指数。本指数在《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技术经济指标》(2017)的基础上进行测算,以2016年9月为基期,2017年12月为第一期,之后每半年发布一次。2016年9月的基期造价指数为100,本期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按2023年6月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房屋修缮工程)确定,未包括的材料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价。

附件: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造价指数.pdf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zjw.beijing.gov.cn/bjjs/gcjs/zczjxx/zjzbzs/436328920/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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