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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关于调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标准的公告 3月24日

根据《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廊政发〔2020〕11号)相关规定,结合国家统计局廊坊调查队提供的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55977元),现就调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标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入标准调整

(一)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家庭

1.低收入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调整为44782元(含)以下;

2.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调整为55977元(含)以下。

(二)新就业职工

新就业职工个人年可支配收入调整为55977元(含)以下。

(三)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个人或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调整为55977元(含)以下。

二、执行说明

(一)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其他准入条件按现行政策执行。

(二)调整后标准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s://zjj.lf.gov.cn/html/web/zhengwugongkai/fadingzhudonggongkaineirong/tongzhigonggaozwgk/1905515783870947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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